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9部分:射箭场所
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9:Archery place
国家标准项目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9部分:射箭场所》由
451(体育总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射箭协会)
。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2016-Q-45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6-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5-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6-0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22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提出部门
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射箭协会)
目的意义
按照《体育总局经济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3〕22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射箭项目,为射箭场馆安全运营提供指导依据,根据世界箭联射箭规则与世界箭联赛事指导手册中有关条款,专家组研究并完成本次修订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第9部分范围规定了射箭场所开放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射箭场所。主要技术要求包括:射箭场所、射箭技术指导人员、射箭场地及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