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苏州市“市长杯”青少年
校园篮球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直属(代管)学校: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6〕26号)精神,广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推动校园篮球联赛的开展,健全完善苏州市训练竞赛体系,不断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篮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健康的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篮球的竞技水平,扩大篮球人口,现就开展我市2026年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分区赛阶段(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各赛区分组别开展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
(二)总决赛阶段(2026年5月至7月)。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赛区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的重要性,把开展篮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篮球活动广泛开展的重要载体,制定联赛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把联赛活动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赛区要充分利用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等时间开展训练,动员各学校广泛参与,确保联赛活动参赛学校的广泛性和比赛场次,做好参加赛区和大市总决赛队伍的选拔工作,并上报赛区赛事的总结、秩序册和成绩册。
(三)确保安全。各学校和赛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在开展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因素、场地器材等,因地制宜开展联赛,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赛事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各学校和赛区要加强宣传,组织各参赛学校利用队名、队徽、队旗等队伍文化氛围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校园篮球活动的积极性,并及时宣传报道联赛的开展情况和活动中出现的正能量典范,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校园篮球活动氛围。
附件:1.2026年苏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
竞赛规程
2.2026年苏州市“市长杯”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
总决赛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苏州市“市长杯”
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县级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三、比赛组别、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2026年5月、地点待定。
(二)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2026年7月、地点待定。
(三)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2026年7月、地点待定。
(四)中职男子组、中职女子组:2026年4月、地点待定。
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为进一步践行“学会、勤练、常赛”及比赛持续影响力,有效提升校园运动氛围,建议各市区县选拔赛有条件的以主客场形式,并在市长杯前完成选拔。
四、参加单位
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
五、参赛资格
(一)小学参赛运动队名额16支。名额分配:各设区县根据“市、区长杯”校园篮球联赛成绩各推荐1支队伍(共11支)、承办单位可增加一个名额、2025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总决赛前四名队伍自动获得参赛名额(小学女子组:张家港市塘市小学、昆山周市中心小学校、星汇小学校、苏州科技城实验小学校
;小学男子组:昆山市实验小学、常熟市东南实验小学、昆山礼仁外国语学校、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
(二)初中参赛运动队名额16支。名额分配:各设区县根据“市、区长杯”校园篮球联赛成绩各推荐1支队伍(共11支)、承办单位可增加一个名额、2025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总决赛前四名队伍自动获得参赛名额(初中女子组:星汇学校、昆山市第二中学、张家港市塘市初级中学、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第一中学;初中男子组:昆山市第二中学、张家港市塘桥初级中学、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初级中学、太仓市良辅中学)。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
(三)高中组参赛运动队名额12支。名额分配:各设区县根据“市、区长杯”校园篮球联赛成绩各推荐1支队伍(共10支)、承办单位可增加一个名额、2025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总决赛冠军队伍自动获得参赛名额(高中男子组:江苏省昆山中学;高中女子组: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
(四)中职组参赛运动队名额12支。名额分配:各设区县根据“市、区长杯”校园篮球联赛成绩各推荐1支队伍(共10支)、承办单位可增加一个名额、2025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总决赛冠军队伍自动获得参赛名额(中职男子组: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女子组: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
(五)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各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领队须由各参赛学校校领导担任。各组别报名参赛运动员不得少于10人,否则不得参赛。
(六)如赛前运动员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在每场比赛前确定不多于12人上场比赛。
(七)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为同一所全日制的普通中小学具备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八)参赛运动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若持有外省身份证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具备在参赛学校连续满一年的学籍方可参赛。
(九)有关特殊规定
1.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运动员的学籍应满足在各市基层赛报名时的整一年的学籍转入,2025年9月新入学的初一、高一运动员可参加本届比赛,如学籍未满一年,需向组委会提供高中录取通知书或复印件。
2.各组别在籍运动员不得越组别参加比赛。
3.往届、复读、借读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4.运动员不得以同一年级学生的身份参加两届(含)以上比赛。
5.曾代表江苏参加全国重大比赛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6.曾在上学期间,以个人名义参加过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男篮青年联赛、全国(U19)青年篮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以本人学籍所在学校名称参加上述赛事不受此限。
六、参赛年龄
(一)小学组:201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初中组:201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高中(中职)组:200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比赛办法
(一)若参赛队数多于8支(含8支),则比赛分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分为A、B、C、D四个小组,小学组不设种子队,初中、高中、中职组由2025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总决赛各组别前三名+承办单位推荐一支种子队(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作为种子队,(遵循“相同设区市原则上抽签分组不得在同一小组”的原则)。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积分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四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
(二)若参赛队不足7支(含7支),则进行单循环比赛,直接排出名次。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均采用赛会制;
中职组采用周末赛会制。
(三)比赛用球与器材:小学女子组海驹5号球;小学男子组、初中、高中、中职女子组海驹6号球;初中、高中、中职男子组海驹7号球。各组别篮筐高度距离地面3.05m。
八、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小篮球规则》和《篮球规则》。
(二)计分方法
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3.组内所有比赛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
4.组内所有比赛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比较全队所有上场队员犯规次数总和,犯规次数总和少者,名次列前。
(三)比赛时间
1.小学组:比赛采用4节,每节6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节间休息1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第四节结束后,得分多者为胜。每节各有一次暂停,时间为30秒。
2.初中、高中组、中职组:每场比赛为4节,每节10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间各休息2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第四节结束后,得分多者为胜。第一、二节共可暂停2次,第三、四节共可暂停3次。比赛最后2分钟可有一次30秒短暂停。
(四)特殊规定
1.小学组:
(1)上场分组原则:教练员应将本队的12名队员分成A、B两组,在比赛开始前报告给记录员。每组6名队员,其中5名场上队员,1名替补队员,半场结束后,教练员可重新调配A、B两组阵容,A组参加第一、三节比赛,B组参加第二、四节比赛。在比赛开始前,运动队需到场10人方可开始比赛。由于队员受伤,取消比赛资格犯规或宣判个人5次犯规必须被替换下场,造成某一组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则由对方教练在另一组阵容中挑选队员替补上场。
(2)人盯人防守:三分线外一米范围开始为人盯人防守区域。任何紧逼防守时(全场,4/3 场,半场),都符合人盯人的标准。
2.初中、高中组、中职组:每节比赛10分钟,第一、二节比赛按5分钟分成上下两个时段,下时段比赛是上时段的延续,每队12名队员前两节需分为A、B两组,每组6人,上场前填写确认队员名单,且队员不可重复。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倒计时钟显示还剩5’15”后的第一次死球时(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裁判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临场裁判员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当某队运动员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使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时,则第一组5人,第二组所缺人员由对方教练员从第一组指定1名运动员上场比赛。
(五)比赛队伍管理
1.只有在各队正式报名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12人确认名单内)方可在替补席就座,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替补席。
2.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本队比赛时必须在球队替补席就坐。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依纪依规追究领队、教练员等相关人员责任。
九、资格审查
赛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与纪律监察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者将由纪律监察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全市通报。
十、赛区管理
(一)比赛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选派,并报市体育局、市篮协相关部门备案。
(二)设立仲裁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区委员会在比赛结束后,必须认真撰写赛区工作总结,连同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和具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报送组委会,并将成绩册寄往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及参赛单位。
(四)各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的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五)各参赛运动队赛前列队在场内导播的要求依次上场,除执行握手程序外,比赛结束后,双方球队应在队长的带领下,统一列队到记录台和对方替补席前行礼致谢。
(六)组委会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对各参赛队的队员资格、赛风赛纪随时进行监督。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时进行处罚,并对所在学校进行责任追究。
(七)各参赛队的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经临场裁判警告无效时,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
(八)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罢赛行为、消极比赛、假球及比赛中闹事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名次;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处罚单位停赛一年。对于存在赛前打架、斗殴的运动员及体罚运动员等情况的领队、教练员,给予取消本次赛事比赛资格,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禁赛一年。
(九)对比赛中出现的其它违纪行为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个队(含8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减一。
(二)各获奖队伍颁发奖杯或奖牌,由赛区负责制作。
(三)设“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发。
所有参赛运动员、志愿者颁发“参赛证明”和“志愿者证明”(电子档)。
(四)各组别冠军有义务代表苏州市参加“省长杯”比赛。
十二、经费
所有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自理。
十三、其他事宜
每队须配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赛前技术会上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后,不得更改,否则不得比赛。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
附件2
2026年“市长杯”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
报名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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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服装(颜色)
领队
主场
教练
客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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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1.以上报名运动员均这学期内参加过体检(比赛时交证明材料),身体健康,适合进行篮球竞赛活动。
2.以上报名人员均办理了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时交证明材料)。
(情况是否属实)
(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注:1.学校名称务必和公章一致。
2.运动员的照片要求:近期(半年内)白底一寸证件照。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印发